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就业不仅是民生问题,同样是发展问题”,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具体有哪些措施?请往下看!
1、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落实中央加大稳企稳岗力度要求,向不裁员少裁员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今年可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2、政策延续至今年底
将去年实施的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及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政策延续至今年底。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
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吸纳符合条件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在3年内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的定额税收减免优惠;
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资格证书后,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3、促进市场化就业,加大对“双创”的政策支持,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促进高校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给予定额税收减免优惠;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给予最高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
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等要将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提供。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根据入驻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资金奖补。
4、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
5、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
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提供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
6、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