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温天气临近,下个月起从事高温工作的小伙伴你的工资将多一笔钱,那就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是什么?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快和小邦一起看看吧~ 1 下月起,你的工资要涨 对于部分人来说,6月起可以多领一部分工资,即高温津贴。 ①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② 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③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如何区分? 很多人会以为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同一种福利,二者是不同的。 针对人群不同:高温津贴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防暑降温费针对高温期工作的所有职工; 支付方式不同:高温津贴仅可现金支付,防暑降温费可现金支付或发放物品; 归属类型不同: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组成部分,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④ 高温津贴如何发? 1、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个城市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为准)。 2、用人单位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 全年当中凡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用人单位应通过内部民主决策程序,自主选择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并确定具体标准 其中,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将高温津贴制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确定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和具体标准。 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先向用人单位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维权。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工会,也可拨打12345或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素材来源:人民日报、粤省事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注意,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如果最高气温超过了40℃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并且不能扣减工资,这个一定要记住。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