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明确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 留抵退税是什么?
留抵退税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
►► 这项政策有什么意义?
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今年,继续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征缴退流程,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把纳税人今后才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返还。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通过提前返还尚未抵扣的税款,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资金回笼压力,不但有助于提升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还能够促进消费投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
►►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一、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此外,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另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 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 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