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邦人力
  • 首页
  • 产品与服务
  •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加入我们
  • 仕邦科技

商务合作/客服热线

业务咨询:

181-4289-4840

商务合作:

153-6177-7907

客服热线:

400-716-2588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2021

05-10

新闻动态

艾特广东人,灵活就业人员快来了解最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日前,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微信图片_20210510120031.png

第一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新业态经济发展要求,切实解决好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问题,保障其老年时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自愿原则,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其参保地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二)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三)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省注册登记地参保。

 

第四条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税务机关(深圳、东莞市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税务机关应将缴费信息及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五条  外省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首次参保时男已年满50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参保地在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时应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第六条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

 

第七条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  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或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规定衔接。

 

第九条  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现参保人同一时间既以职工身份缴费,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应及时停止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缴费。重复缴费时段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全额退回个人,缴费记录一并调整;已转出本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

 

第十一条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可按我省相关规定继续缴费。

 

第十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计发。

 

第十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上一篇: 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下一篇: 关于异地社保连续、养老保险调档、异地领取养老金和辞职经济补偿金的解答

热门推介

  • 仕邦人力连续三年获评“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

    仕邦人力连续三年获评“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

    近日,仕邦人力凭借在科技研发领域的品牌口碑及技术实力,荣膺“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自2023年参与评选以来,仕邦人力已连续三年入围该...

  • 十年磨一剑!仕邦集团 “沙包社保智能体”战略布局“AI+人力”生态

    十年磨一剑!仕邦集团 “沙包社保智能体”战略布局“AI+人力”生态

    全国首个深度应用DeepSeek大模型的创新产品—沙包-HR(社保)智能体(以下简称:沙包社保智能体)在第八届仕邦科技节隆重发布,这场迟来却备受瞩目的...

相关内容

  • 仕邦人力连续三年获评“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

    近日,仕邦人力凭借在科技研发领域的品牌口碑及技术实力,荣膺“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自2023年参与评选以来,仕邦人力已连续三年入围该...

  • 十年磨一剑!仕邦集团 “沙包社保智能体”战略布局“AI+人力”生态

    全国首个深度应用DeepSeek大模型的创新产品—沙包-HR(社保)智能体(以下简称:沙包社保智能体)在第八届仕邦科技节隆重发布,这场迟来却备受瞩目的...

  • 沙包社保智能体如何赋能物业行业合理优化用工成本

    5月23日,仕邦人力参加以 “跨界谋新略,共筑新征程”为主题的物业沙龙闭门会,围绕“合理优化用工成本”展开分享,与现场行业协会代表和企业管理者深...

  • 沙包-HR(社保)智能体助力时尚消费品行业突破人力资源管理瓶颈

    5月17日,仕邦人力主办全国时尚消费品行业“数智护航人力资源管理‌”沙龙,发起40余位行业企业代表、HR现场参与沙包-HR(社保)智能体实操,深度感受管...

  • 仕邦人力荣膺年度人力资源精英服务商

    5月15日,仕邦人力凭借行业领先的创新服务能力荣膺“年度人力资源精英服务商(人事外包类)”奖项荣誉。

  • 仕邦集团旗下“沙包-HR(社保)智能体”产品荣膺36氪“2025 AI原生应用创新案例”

    仕邦集团旗下科技公司南方仕通自主研发的"沙包-HR(社保)智能体"荣登36氪「2025 AI原生应用创新案例」权威榜单。凭借创新性AI技术架构与行业落地价值...

  • 「第八届仕邦科技节暨沙包-HR(社保)智能体发布会」于5月8日成功举办!

    2025年5月8日,由“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仕邦集团主办的「第八届仕邦科技节暨沙包-HR(社保)智能体发布会」在广州圆满举行。

  • 5月起,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多地每月能领5000元补贴!

    ​2025年,国家计划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多地传来好消息,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取得新进展!

返回顶部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最新分享内容

微信扫一扫

或搜索关注:seebon2003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请如实填写您的联系方式,提交申请后,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

请输入企业名称

请输入您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联系方式

0/200

提示

您的申请已提交,近日将会有商务与您联系

© 2011 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126418号-1
仕邦人力资源
菜单
仕邦LOGO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产品与服务
  • 公司动态
  • 加入我们
  • 仕邦科技
  • 业务咨询:181-4289-4840
  • 商务合作:153-6177-7907
  • 客服热线:400-716-2588

艾特广东人,灵活就业人员快来了解最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10  发布人:  仕邦人力

日前,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微信图片_20210510120031.png

第一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新业态经济发展要求,切实解决好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问题,保障其老年时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自愿原则,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其参保地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二)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三)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省注册登记地参保。

 

第四条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税务机关(深圳、东莞市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税务机关应将缴费信息及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五条  外省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首次参保时男已年满50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参保地在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时应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第六条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

 

第七条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  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或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规定衔接。

 

第九条  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现参保人同一时间既以职工身份缴费,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应及时停止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缴费。重复缴费时段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全额退回个人,缴费记录一并调整;已转出本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

 

第十一条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可按我省相关规定继续缴费。

 

第十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计发。

 

第十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上一篇: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下一篇:关于异地社保连续、养老保险调档、异地领取养老金和辞职经济补偿金的解答

CONTACT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400-716-2588

周一至周五 9:30-18:30

业务咨询:

181-4289-4840

商务合作:

153-6177-790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1楼整层

Copyright 2003-至今 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