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邦人力
  • 首页
  • 产品与服务
  •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企业荣誉
  • 仕邦科技

商务合作/客服热线

业务咨询:

181-4289-4840

商务合作:

153-6177-7907

客服热线:

400-716-2588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2024

07-25

新闻动态

个税降了!减半

好消息!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税新政,具体怎么回事呢?赶紧和小邦一起来看看吧~


 个税新政!7月实施!


6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小邦趁此机会给大家整理了最全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免征!超全个人所得税优惠!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可以免税的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4.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救济金、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6.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8.生育津贴免税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10.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素材来源:51社保、税务大讲堂、税来税往

上一篇: 8月1日起,社保基数调整!到手工资又有变?
下一篇: 有序推进渐进式退休年龄!延迟退休真的要来了吗?

热门推介

  • 重磅!仕邦集团参与首批广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基金,落子南沙领航人力资源AI时代!

    重磅!仕邦集团参与首批广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基金,落子南沙领航人力资源AI时代!

    6月30日,仕邦集团参与首批广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基金签约仪式。在南沙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与大力支持下,仕邦集团与广州南沙科金...

  • 仕邦人力荣膺 “金牌服务商企业”奖项,引领物业人力资源服务新标杆

    仕邦人力荣膺 “金牌服务商企业”奖项,引领物业人力资源服务新标杆

    近日,仕邦人力凭借领先的科技服务能力与行业影响力荣获2025国际物博会“金牌服务商企业”奖项。这一殊荣不仅印证了仕邦人力以科技产品实现客户服务创新的...

相关内容

  • 重磅!仕邦集团参与首批广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基金,落子南沙领航人力资源AI时代!

    6月30日,仕邦集团参与首批广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基金签约仪式。在南沙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与大力支持下,仕邦集团与广州南沙科金...

  • 仕邦人力荣膺 “金牌服务商企业”奖项,引领物业人力资源服务新标杆

    近日,仕邦人力凭借领先的科技服务能力与行业影响力荣获2025国际物博会“金牌服务商企业”奖项。这一殊荣不仅印证了仕邦人力以科技产品实现客户服务创新的...

  • 社保任务堆积成山,如何一句话让系统全包办

    沙包社保智能体,不再是“客服型AI”,而是具备执行力、判断力、调度力的数字员工。它不仅告诉你“怎么办”,更直接替你“办成”。

  • 沙包社保智能体亮相广州轨交产才融合盛会,引领社保管理智能升级

    近日,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和轨道交通产业融合发展交流会”在穗成功举办。南方仕通(仕邦集团旗下科技公司)产品总监...

  • 仕邦人力连续三年获评“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

    近日,仕邦人力凭借在科技研发领域的品牌口碑及技术实力,荣膺“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自2023年参与评选以来,仕邦人力已连续三年入围该榜单。

  • 十年磨一剑!仕邦集团 “沙包社保智能体”战略布局“AI+人力”生态

    全国首个深度应用DeepSeek大模型的创新产品—沙包-HR(社保)智能体(以下简称:沙包社保智能体)在第八届仕邦科技节隆重发布,这场迟来却备受瞩目的发布会,...

  • 沙包社保智能体如何赋能物业行业合理优化用工成本

    5月23日,仕邦人力参加以 “跨界谋新略,共筑新征程”为主题的物业沙龙闭门会,围绕“合理优化用工成本”展开分享,与现场行业协会代表和企业管理者深度探讨物...

  • 沙包-HR(社保)智能体助力时尚消费品行业突破人力资源管理瓶颈

    5月17日,仕邦人力主办全国时尚消费品行业“数智护航人力资源管理‌”沙龙,发起40余位行业企业代表、HR现场参与沙包-HR(社保)智能体实操,深度感受管理效率...

返回顶部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最新分享内容

微信扫一扫

或搜索关注:seebon2003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请如实填写您的联系方式,提交申请后,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

请输入企业名称

请输入您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联系方式

0/200

提示

您的申请已提交,近日将会有商务与您联系

© 2011 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126418号-1
仕邦人力资源
菜单
仕邦LOGO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产品与服务
  • 公司动态
  • 加入我们
  • 仕邦科技
  • 业务咨询:181-4289-4840
  • 商务合作:153-6177-7907
  • 客服热线:400-716-2588

个税降了!减半

发布时间:2024-07-25  发布人:  仕邦人力

好消息!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税新政,具体怎么回事呢?赶紧和小邦一起来看看吧~


 个税新政!7月实施!


6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小邦趁此机会给大家整理了最全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免征!超全个人所得税优惠!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可以免税的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4.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救济金、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6.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8.生育津贴免税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10.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免税。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素材来源:51社保、税务大讲堂、税来税往

上一篇:8月1日起,社保基数调整!到手工资又有变?
下一篇:有序推进渐进式退休年龄!延迟退休真的要来了吗?

CONTACT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400-716-2588

周一至周五 9:30-18:30

业务咨询:

181-4289-4840

商务合作:

153-6177-790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1楼整层

Copyright 2003-至今 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