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23年度个税汇算将于2024年3月1日开始。个税即将迎来一年一度的“多退少补”。
从2月21日起,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今年个税汇算清缴有什么新变化?不办理汇算清缴有什么影响?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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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税汇缴4大变化需注意
1月31日,税务总局发布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新公告。
今年个税汇算清缴主要有4大变化需要大家注意:
一、延长汇算代办确认时间
对纳税人有代办需求的,不再要求其必须在4月30日前与单位确认委托关系,为纳税人、单位办理汇算留足更加充分的时间。
二、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有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5号)的有关规定,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期至2027年底。
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本着便利纳税人操作的原则,《公告》对纳税人取得两次以上股权激励的情形,进一步明确了多次股权激励合并申报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三、退(补)税
对未足额申报补缴税款的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了汇算有关文书送达的规定,以督促未申报补税以及未足额缴税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四、进一步完善预约办税制度
考虑到今年春节假期较晚,将汇算预约办税起始时间调整为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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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的5个核心要点
一、个税汇算项目
以上4项年收入合并称为综合所得收入。
需要注意,以下几项不并入综合所得,不是个税汇算清缴范围:
① 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② 按规定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的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等;
二、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其中:
1、专项扣除
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部分。
2、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3、其他扣除
个人养老金、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三、税率表
四、应纳税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个税汇算清缴应补/应退税额
2023年度应补/应退税额=2023年度应纳税额-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
提示:以下3种情形不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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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吗?
可能很多小伙伴不把汇算清缴当一回事,觉得自己就算去办理了也不能退多少钱,干脆就不办理了。
或者有些小伙伴想要逃避补税,所以也拒绝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这样做是违法的!在今年国税总局发布的公告中也明显加强了对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纳税人的监管提醒。
对于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通过手机个税APP、网站等电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同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
① 无论是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凡是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税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② 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时给税务机关提交要求的涉税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也指出,要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所以大家要注意了,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素材来源:51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