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邦人力
  • 首页
  • 产品与服务
  •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加入我们
  • 仕邦科技

商务合作/客服热线

业务咨询:

181-4289-4840

商务合作:

153-6177-7907

客服热线:

400-716-2588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2022

05-27

新闻动态

下班后使用微信处理工作猝死是否算工伤?

近日,#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猝死算工伤吗#的热搜引起网友广泛的关注。


在本案中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石某的死亡决定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其家人田某不服,遂诉至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认为,石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经常下班后用微信回复工作信息。且结合该贸易有限公司的员工董某陈述,其与石某负责的工厂晚上都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遇到问题都会相互联系,多年来一直如此。由此可见,石某回家后继续处理工作是常态。据此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撤销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三、责令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田某静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法院表示:为了单位的利益,职工下班后因工作需要继续占用个人时间处理工作事项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对于企业与职工个人来说无论是在上班时还是下班后突发意外事件都是不幸的,那究竟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的时限是多久?带着这些问题,小邦今天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


1

 认定工伤的条件 

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2

 需要在什么时间内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①不可抗力;②人身自由限制;③用人单位的原因;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局制度不完善;⑤当事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3

 关于工伤赔偿项目的承担 

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的赔偿项目在工伤保险基金内依法支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职工认定工伤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构成相应的伤残等级,还应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尽相同。若职工因工死亡的,还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篇: 请查收!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要点
下一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请收好这份易错点攻略

热门推介

  • 仕邦人力连续三年获评“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

    仕邦人力连续三年获评“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

    近日,仕邦人力凭借在科技研发领域的品牌口碑及技术实力,荣膺“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自2023年参与评选以来,仕邦人力已连续三年入围该...

  • 十年磨一剑!仕邦集团 “沙包社保智能体”战略布局“AI+人力”生态

    十年磨一剑!仕邦集团 “沙包社保智能体”战略布局“AI+人力”生态

    全国首个深度应用DeepSeek大模型的创新产品—沙包-HR(社保)智能体(以下简称:沙包社保智能体)在第八届仕邦科技节隆重发布,这场迟来却备受瞩目的...

相关内容

  • 仕邦人力连续三年获评“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

    近日,仕邦人力凭借在科技研发领域的品牌口碑及技术实力,荣膺“2025人力资源科技影响力品牌30强”,自2023年参与评选以来,仕邦人力已连续三年入围该...

  • 十年磨一剑!仕邦集团 “沙包社保智能体”战略布局“AI+人力”生态

    全国首个深度应用DeepSeek大模型的创新产品—沙包-HR(社保)智能体(以下简称:沙包社保智能体)在第八届仕邦科技节隆重发布,这场迟来却备受瞩目的...

  • 沙包社保智能体如何赋能物业行业合理优化用工成本

    5月23日,仕邦人力参加以 “跨界谋新略,共筑新征程”为主题的物业沙龙闭门会,围绕“合理优化用工成本”展开分享,与现场行业协会代表和企业管理者深...

  • 沙包-HR(社保)智能体助力时尚消费品行业突破人力资源管理瓶颈

    5月17日,仕邦人力主办全国时尚消费品行业“数智护航人力资源管理‌”沙龙,发起40余位行业企业代表、HR现场参与沙包-HR(社保)智能体实操,深度感受管...

  • 仕邦人力荣膺年度人力资源精英服务商

    5月15日,仕邦人力凭借行业领先的创新服务能力荣膺“年度人力资源精英服务商(人事外包类)”奖项荣誉。

  • 仕邦集团旗下“沙包-HR(社保)智能体”产品荣膺36氪“2025 AI原生应用创新案例”

    仕邦集团旗下科技公司南方仕通自主研发的"沙包-HR(社保)智能体"荣登36氪「2025 AI原生应用创新案例」权威榜单。凭借创新性AI技术架构与行业落地价值...

  • 「第八届仕邦科技节暨沙包-HR(社保)智能体发布会」于5月8日成功举办!

    2025年5月8日,由“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仕邦集团主办的「第八届仕邦科技节暨沙包-HR(社保)智能体发布会」在广州圆满举行。

  • 5月起,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多地每月能领5000元补贴!

    ​2025年,国家计划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多地传来好消息,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取得新进展!

返回顶部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最新分享内容

微信扫一扫

或搜索关注:seebon2003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请如实填写您的联系方式,提交申请后,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

请输入企业名称

请输入您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联系方式

0/200

提示

您的申请已提交,近日将会有商务与您联系

© 2011 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126418号-1
仕邦人力资源
菜单
仕邦LOGO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产品与服务
  • 公司动态
  • 加入我们
  • 仕邦科技
  • 业务咨询:181-4289-4840
  • 商务合作:153-6177-7907
  • 客服热线:400-716-2588

下班后使用微信处理工作猝死是否算工伤?

发布时间:2022-05-27  发布人:  仕邦人力

近日,#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猝死算工伤吗#的热搜引起网友广泛的关注。


在本案中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石某的死亡决定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其家人田某不服,遂诉至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认为,石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经常下班后用微信回复工作信息。且结合该贸易有限公司的员工董某陈述,其与石某负责的工厂晚上都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遇到问题都会相互联系,多年来一直如此。由此可见,石某回家后继续处理工作是常态。据此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撤销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三、责令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田某静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法院表示:为了单位的利益,职工下班后因工作需要继续占用个人时间处理工作事项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对于企业与职工个人来说无论是在上班时还是下班后突发意外事件都是不幸的,那究竟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的时限是多久?带着这些问题,小邦今天给大家简单梳理一下。


1

 认定工伤的条件 

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2

 需要在什么时间内提出申请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①不可抗力;②人身自由限制;③用人单位的原因;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局制度不完善;⑤当事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3

 关于工伤赔偿项目的承担 

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的赔偿项目在工伤保险基金内依法支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职工认定工伤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构成相应的伤残等级,还应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尽相同。若职工因工死亡的,还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篇:请查收!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要点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请收好这份易错点攻略

CONTACT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400-716-2588

周一至周五 9:30-18:30

业务咨询:

181-4289-4840

商务合作:

153-6177-790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1楼整层

Copyright 2003-至今 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