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六大亮点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新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从2011年1月1日正式执行,应该说这次的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是中国法制史上又一大进步,进一步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尊重,以我浅见,这次条例的修改体现了六大“亮点”。
  亮点一:“标准统一”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修改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原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全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职工的平均工资相差较大,同样的工亡事故得到的一次性补助金标准差异太大。而修改后的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得到统一,如果按照2009年的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175元计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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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面前,人人平等 上海人保部对《工伤保险条例》政策进行解读
工伤职工办理伤保应注意哪些事项?
  办理工伤保险应注意哪些事项?员工确诊患职业病以后多长时间内必须向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书面申请工伤认定?办理工伤保险应注意以下事项:㈠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伤亡事故发生……【详细】
出现工伤事故后申报工伤应注意事项
  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发生30日内必须申报工伤认定。参保职工突发事故,应尽可能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紧急情况可以就近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医…… 【详细】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事故登记。凡我所在职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应在受事故伤害当日向综合管理部口头报告,综合管理部按规定时限向工伤保险机构电话报告登记。受伤职工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详细】
员工异地公干发生意外后的注意事项
  在职员工由用人单位缴交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后,如在外地公干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受伤的,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但应注意以下事项:事故情况的申报时限 ……【详细】

工伤争议的若干法律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享受工伤待遇问题引起的争议为工伤争议,在劳动争议中占较大比重。工伤争议从发生争议的原因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双方当事人对伤残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存在分歧,由此对受伤一方能否享受工伤待遇产在双方对存在劳动关系和因工致残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伤残等级成为劳动者享受何种工伤待遇的决定因素。确定伤残等级的方式是劳动能力鉴定,然而,谁是有权鉴定机构,又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未进入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鉴定结论的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复议结论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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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中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法规存在的若干法律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乘地铁上下班受伤可认定工伤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答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