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明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明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企业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总经理或人力资源总监)并具有党校毕(结)业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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