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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出台

来源:淮南报业新闻网 2010年02月26日

  备受广大市民瞩目的《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较以往的医保政策都有哪些变化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于2月25日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据了解,新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在职工医保参保覆盖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1、利民:新医保对参保人员、就诊医院、门诊病种进行扩面
  新医保政策将参保范围由“本市境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扩大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并放宽了就医和转诊转院的范围。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将原规定“符合医保条件的一、二、三级医院,纳入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调整为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能够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由原规定只有上海、南京、合肥等城市的13家医院,扩大到北京、上海、南京及本省内所有三级以上100多家医院,同时还确定5家特殊疾病的市外约定医院,基本能满足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的需求和疑难疾病诊治的问题。

  此外,新医保政策将原规定中的12种门诊规定病种,增加到18种,将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肺心病、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慢性前列腺炎、慢性盆腔炎等六种大病、慢性病纳入其中,进一步扩大了受益人群。

  2、惠民:新医保降低缴费基数,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医保缴费基数和报销比例一直以来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此次公布的新医保政策不仅降低了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还提高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为减轻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将原规定“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计算标准”,调整为“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基数计算标准”。同时,新政策还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从“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调整为“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

  而报销比例相较原来则有所提高,原规定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分两段式计算,即6000元以下和6000元以上计算报销方式,不仅繁琐,参保人员也难懂。新医保政策则将报销方式调整为一段式直接按百分比报销,即:在职人员在市内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分别为93%、91%、89%、87%,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91%和89%,总的报销比例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了3个百分点。同时,对转往非约定医院原规定个人先自付50%,现调整为个人先自付20%;对未办转外治疗手续就医的原规定不予报销,现调整为个人先自付40%后按规定比例报销,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为了减轻老百姓看病的负担,新医保政策将“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调整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并将“大额医疗费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调整为“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实际最高报销达到21万元”。

  3、便民:新医保让异地安置人员灵活就医
  对于那些在本市参加医保而现今定居在外地等异地安置人员应当如何就医呢?据了解,原医保政策规定“异地安置人员就医住院只能选择当地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现如今他们“可在当地定点基层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一、二、三级医院各选一家”,并从“异地安置人员不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升级为“按本市居住的参保人员同等享受”,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异地安置人员看病就医。

  除此之外,新医保政策的实施,能够推进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制度衔接。将城镇居民16周岁及以后的参保年限,每3年折算成1年城镇职工医保年限(在校大学生连续参加居民医保,则每一年居民医保年限折算成一年职工医保年限),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

  医保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新医保政策提出了“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付费,总量控制、据实结算”,既确保了参保人员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又能有效防止医疗机构过度用药和过度治疗,造成医保基金浪费等问题。新医保政策还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从而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淮南新闻网)

  背景链接:

  2000年4月,淮南市出台了《淮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工矿企业的干部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在实施运行过程中,又逐步建立、完善了企业职工、公务员、地市级干部、离休干部、灵活就业人员、革命伤残军人等有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通过逐步调整政策,淮南市医疗保险政策框架体系逐步趋向完善,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至2009年12月份,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4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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